近期我认真学习了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李庄浩案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更加体会到推进以案促改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重要性在于,开展以案促改是十九大以后中省部署的一项创新性工作,是反腐斗争的全新制度性安排,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公干机关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从多个方面提出了整改任务,担子很沉、任务很重。
必要性在于,李庄浩作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发生扭曲,忘记了党的宗旨,忘记了党性原则,最终导致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越陷越深。其产生暴露的问题,影响恶劣,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市公安事业,影响了扫黑除恶的进度,影响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现在各地扫黑除恶任务艰巨,矛盾问题突出。没有制度的刚性约束,没有反腐倡廉的警示教育,很难打造一支铁一般的干部队伍,很难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因此,迫切需要开展"以案促改"工作,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
以案促改,关键在改,作为基层干部,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中央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防微杜渐,从小事上做起,从自身做起,把各项纪律、要求落实到位,以身作则;
三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定持续反对"四风";
四要夯实管党治党责任,从李庄浩案中吸取教训,坚决做好"以案促改"相关工作,做到抓业务和抓党建并重,将警示教育落实到推动日常工作上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