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篇:分销商合同
品牌分销合同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为在平等、互利、互信的基础上发展贸易,本协议是由(以下简称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及法规与(以下简称乙方)之间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以达成的供销双方的销售代理协议,必须共同遵守。
一、授权与承诺
1、授权
甲方同意将自己代理的:李宁品牌运动服,鞋,授权乙方为____地区的唯一指定销售代理商。甲方将拥有所代理的系列商品、经营模式、经营理念等以特许经营加盟协议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
2、承诺
⑴甲方保证自签约合同之日起,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再在该地区内发展其它经销商,不在该区域内进行所代理产品的销售工作,如乙方发现应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⑵合同期满,乙方的销售情况良好,乙方有优先续签的权利。
二、协议宗旨
1、只有在签订本协议书后,乙方才能获得甲方授权许可,按协议规定的地域、期限使用“李宁”商标标识、文字、图案等,按甲方经营模式,经营理念开展经营活动;
2、本协议规定,甲乙双方存在受本协议书约束而形成的购销关系,乙方享有本协议经营李宁”系列商品带来的所有收益及自行承担所有风险;
3、乙方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于不利于甲方的广告宣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并且追究其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权利和义务
1、甲方
⑴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包装完好无损,并经乙方认可的产品,若在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向乙方1:1退换货(不包括特价品);
⑵甲方所拥有的“李宁”商标标识、文字、图案均受法律保护,乙方不得在特许经营区域外使
用与甲方名称相似的店名、商标标识、文字、图案,加盟店不得擅自转让,抵押或变更地址;
⑶在本协议生效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加盟店予以监督和指导,并对乙方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费由甲、乙双方商定。
2、乙方
⑴乙方需在省县的“李宁专卖店”字号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⑵乙方在销售区域内的市场促销活动,经甲方确认后,甲方有义务给予适当的配合;
⑶乙方需尽力维护甲方在当地的公司形象和产品的品牌形象;
⑷在保质期内的商品出现经甲方确认存在的质量问题:与封样不符、与质检报告不符,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退货或者更换,因此而造成的运输费用由甲方负担;
⑸涉及甲方产品范围的对外公开方案必须得到甲方的认可后方可执行。
四、费用
1、乙方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销售。乙方必须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及地域销售由甲方提供的系列商品,不得销售任何同系列非甲方供货产品,如违约一次,扣除保证金人民币2014元;违约两次,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经营资(本站向您推荐:Www.)质,由此而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甲方向乙方提供道具等设备合计人民币元;
3、甲方在乙方取得加盟资质后三年内,对乙方实行加盟费用的返还。乙方进货金额累计人民币 300000 元,即返还加盟费人民币____元,并在乙方下次进货时予以体现。五、销售定额
五、交易方式
1、价格说明
⑴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市场零售价格,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涨价或降价;
⑵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需严格执行甲方的价格政策,具体价格以市场行情为标准,根据产品市场情况或其它原因(原料上涨或下跌等),代理价或建议市场价若有上涨或下调,甲方须以书面通知作价格更改,并出具相关资料等有证明性的材料,如属事实,乙方须予以配合;
⑶因甲方产品价格调整,双方不得要求补差。
2、付款方式
乙方按定货的款额把款汇给甲方,如甲方货物质量不符,乙方有权退换货物。
六、违约责任及赔偿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有条款,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若须终止,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认可。
七、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年,自日 至年月日为有效期。
2、若一方希望延长本合同,则须在本合同期满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解决,若一方未履行合同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一切费用及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本协议自然终止或解除,乙方必须结清与甲方的财务往来,乙方不再拥有本协议授的任何权利,乙方必须无条件立即撤除并归还甲方的“金海”商标标识、图案、资料等及其他用品,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5、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原有的商品限三个月时间自行处理,三个月后乙方不得再销售甲方商品。
八、本协议另有不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复印件无效。
甲方章:乙方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第二篇:分销商合同1
表21
公司
分销商合同
甲方:
乙方: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创效益、共同发展的宗旨,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合同签订后,甲方成为乙方的产品在地区合作销售伙伴,乙方必须承诺在整个合作期内,按双方商定的价格,如期供货。
2、本合同并不限制乙方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也不排斥乙方对任何第三方的直接销售活动。
二、合作内容
1、甲方不需向乙方缴纳任何费用和不需完成任何销售任务。甲方有权使用合同签订乙方产品的标识。
2、合作产品的销售
双方同意甲方通过自己的销售渠道,在双方确认的区域进行销售,甲方根据市场情况也可销售乙方的其他产品。若涉及到其它销售区域,甲方必须得到乙方的书面确认后方能销售。
3、具体订单的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采取的是当面货款两清的付款方式。
三、质量担保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iec、gb和制造厂家的技术规范。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并根据甲方的要求修正和替换任何错误的资料。
四、生效日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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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并且在本合同期满之前一个月内,根据双方意愿,或者中止本合同,或者续 ……此处隐藏4918个字……目标书指定“吉时开启”为选购品牌之一:佣金总额的20%
3)提供信息:佣金总额的5%
4)出具方案服务:佣金总额的5%
3.乙方承诺
3.1 乙方接受甲方的市场管理,遵守本协议中销售政策,维护市场价格体系;对乙方任何违反本协
议中市场销售政策的行为,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3.2 乙方保证不销售与“吉时开启”产品同类的其它品牌产品。
3.3 乙方须维护甲方品牌“吉时开启”的声誉,尊重甲方的商标权、专利权、总代权,不假借甲方
“吉时开启” 品牌销售非甲方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伪劣产品),对此违约(侵权)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分销商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4乙方将“吉时开启”产品与其他厂家的产品配套销售时须经甲方同意,同时最终用户阐明配套
销售情况,因其他厂家的产品而受到第三方质量赔偿请求的,甲方不承担其他厂家的产品质量责任。
4.保密条款
4.1甲乙双方须对商议活动中的分销政策及价格等商业秘密对第三方严格保密,不向第三方泄露。
由泄密而造成其中一方损失的,泄密方应承担对损失方的赔偿责任,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4.2本保密条款在双方本协议关系终止后两年内继续有效,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5.非正当行为约束
5.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工作职权以任何方式向乙方索取或接受物质利益,如果乙方遇到甲方工
作人员向乙方索要物质利益,乙方有义务拒绝,并立即向甲方渠道管理部门投诉;乙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佣金、回扣等非正当物质利益,以换取该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对乙方进行的非正当支持;如果甲方发现乙方对甲方工作人员提供非正当的物质利益,无论是被动提供还是主动提供,甲方除对该工作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外,同时将对乙方进行扣除奖励等处罚。
5.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向乙方借用货物、货款,未经甲方公书面允许,乙方支借给甲方工作人
员的货物、货款属乙方与甲方工作人员私人间行为,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6.物流
6.1乙方向甲方商务部直接下订单和结算,由甲方直接供货,乙方直接享受甲方销售政策。
6.2乙方向甲方订货时须填写《购货协议》(格式见附件中提供的范本),并在当日以传真形式通知
甲方商务部。公司商务部在收到订单30分钟内给客户做出订单确认。
6.3 甲方向乙方提供铁路行包运输或汽运,乙方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选择,甲方承担运费;在特殊
情况下,乙方要求甲方以其他方式发货(如中铁快运、ems、航空),费用由乙方承担。
6.4甲方对于供货周期承诺为:确认后的订单甲方会书面向乙方确认计划交货时间并按计划发货,
货物发出后,甲方将发货情况及时通知订货方。乙方在收到货物后应予以反馈,若7日内收不到货,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视为其已收到该货物。
6.5甲方拖延交货超过六周,乙方有权解除此订货合约,则甲方应在乙方通知甲方解除合约的确认
后七天内,加倍返还乙方已付甲方的所有款项。
6.6若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导致甲方交货延迟,甲方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提供由事故发生地
的权威部门出具的有效证件。但即使在可顺延的情况下,甲方仍有责任采取安全有效的措施加速交货。
7.各项支持
7.1宣传支持
7.1.1甲方向乙方提供数量合理的公司宣传产品资料,以利于乙方开展销售工作,包括 一定数量的
包括图片,文字,影像在内的广告宣传资料,样品,检测报告。与乙方共同制定地区营销广告方案,协助乙方做好广告,促销等工作。
7.1.2 甲方对“吉时开启”产品的宣方进行统一管理,乙方不能擅自印刷生产宣传品,包括:说明
书、名片、广告、网站、其它宣传物品等。
7.1.3 乙方可自行组织宣传活动,甲方对展品和资料全力支持。
7.2日常技术支持
乙方须负责其销售的“吉时开启”产品售前、售后技术支持服务,甲方作为乙方的技术后援,乙方如遇到自身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可以向甲方寻求技术支持。日常技术支持服务主要包括:免费热线支持服务、免费e-mail技术支持服务、新资料发放服务及新软件升级服务等等。
7.3现场支持
乙方遇到自身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时,可向甲方申请现场支援,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定。若向甲方直接申请现场支持时,可由乙方技术服务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书面申请,甲方判断是否符合现场支援条件,若符合,则安排甲方工程师到现场支援。并按〈技术与服务〉合同决定是否收取相关费用。
7.4培训支持
甲方应积极为乙方提供技术培训,使乙方能较好地掌握“吉时开启”产品的应用和技术特点。
8.售后服务
8.1乙方出售给客户的产品,要记录产品序列号,每月报备给甲方,甲方给乙方提供产品保修书。
产品保修期5年(详见保修说明)。乙方应主动帮助客户登记保修。不登记保修的产品甲方按出货日期计算保修期。
8.2如果乙方所订购“吉时开启”产品在包换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可向甲方申请更换。
8.3如果乙方所订购“吉时开启”产品在安装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可向甲方提出 更换申请,
经甲方确认后负责更换。更换时乙方需填写附件《换货申请表》,如未填写或填写不完整,甲方有权不受理更换申请。
8.4但对于由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坏(如天灾),或由人为引起的损坏(如:未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
中所列的用途和方法操作而引起的系统损坏;未能满足“吉时开启”产品正常运行所需环境条件或不满足电气参数要求而引起的系统损坏等),不在甲方包换范围之列。
8.5乙方应在每月度的《吉时开启分销商月销售信息表》中,填写本月度对用户的技术支持与服务情
况,并及时反馈协议产品存在的各种问题。
9.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0.协议期限
此协议(含相关附件)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2014年5月1 日,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北京吉时开启电动门窗有限公司乙方:
盖章:盖章:
地址:北京朝阳区大黄庄平房路甲3号地址:
爱德森写字楼3层
签约人:签约人:
日期: 2014年5月1日日期:
电话: 010-85744491,2,3,4电话:
传真: 010-85744496传真:
网址: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