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小学课后服务协议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功能,切实解决正常放学后家长无法按时接送以及家中无人照管等实际困难,经学校行政研究,全体教师大会讨论同意,从9月1日起开展校内课后服务,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圆满,家校共同协商如下:
一、时间安排: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5月1日至9月30日:16:00---18:00
10月1日到4月30日:15:30---17:30
二、课程安排:
1.作业辅导指导学生完成学科作业,为学生答疑解惑。一二年级在校内完成全部书面作业。其他年级尽量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
2.社团活动学校开设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文学类、科技类等社团,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选择参加。
三、教师安排
1.本校语数外老师负责学生作业辅导
2.本校艺体老师负责社团指导
3.聘请校外有资质、特长的老师参加社团指导
四、服务原则
1.学校主导
2..学生自愿
五、收费标准
XX元/月/生,不足 1月按实收取。
六、安全管理
1.服务期间,校内安全责任事故由上课教师和学校负责,
2.课后服务结束离校后的一切安全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特别教育学生返家期间遵守交通规则。。
3.需要接送的学生,家长必须按时到校门口接孩子。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校接孩子的须提前给班主任打电话。
4.当天不能参加课后服务的,家长必须向班主任请假。
七、本协议未尽之处由学校及家长委员会另行补充。
甲方:XX小学校
乙方: 年级 班 学生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