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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报

时间:2024-12-19 10:00:58
关于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报(全文共1362字)

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2016年6月份以来,我县组织农业农村委、公安、应急、交通等相关部门,发动各乡镇(街道)力量,积极开展变型拖拉机清理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我县成立以农业农村委、公安局、应急局、交通局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为主要力量的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队伍。

(二)召开专题会议,及时部署落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会议精神,我县立即召集相关部门和26个乡镇(街道)召开了专项整治培训会,并且形成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参加县安全生产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及时通报清理情况。

(三)积极做好变型拖拉机清理统计,牌照比对甄别工作

我县高度重视,制定《县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大排查大清理大执法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1.以乡镇(街道)为清理统计主力军,完成了变型拖拉机清理统计工作。经摸排,我县共库存942台变型拖拉机(其中:渝01号牌430台,外挂512台)。

2.做好牌照比对甄别工作。公安对车辆上户为本辖区的变型拖拉机牌照比对甄别;非本地的,发协查资料,函告所属地农机监理机构甄别;所属地跨省的,上报市级,由市级函告所属地省级农机监理机构协查甄别。

3.依法打击假牌假证违法行为。对于违法买卖、使用假牌假证的,移交公安依法处理,2018年5月,我县公安机关对县民生汽贸老板(系巫山卖车卖牌照的非法经销商)以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实行逮捕。

(四)打击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行为,积极做好变型拖拉机清零工作

1.高度重视,制定《县变型拖拉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发〔2018〕11号),以乡镇(街道)为变型拖拉机清理主力军,开展清理工作。

2.公安牵头,农业农村委、应急局、市场局、交通局积极配合,分片区开展好路检路查执法行动,査扣变型拖拉机,依法将变型拖拉机退出市场。同时,深入各乡镇(街道)召开道路交通安全会议。

3.以3.30事故深刻教训为依托,制发《关于开展变型拖拉机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农发〔2018〕36号)文件,进一步强化变型拖拉机清理力度。

4.锁定目标任务,限定变型拖拉机清零时间。制定《关于深入开展悬挂拖拉机牌照机动车专项整治的通知》(农发〔2019〕109号),以2019年12月为节点,要求基本完成变型拖拉机清零时间。截止2019年12月,我县“变型拖拉机” 减少到39台(外籍27台,渝01号牌12台),下降近96﹪,在全市起到了领头和示范效应。

5.继续强化变型拖拉机清零进度及清零后续管控工作。2020年以来,相继印发了相关文件通知,并组织力量,对清零进度进行督促,对清零后续管控工作进行督查。截止目前,我县又清零了10台变型拖拉机,现库存29台(外籍17台、渝01号牌12台),进一步巩固了变型拖拉机清零成果。

6.强化变型拖拉机报废、注销档案管理工作。对于辖区变型拖拉机报废、注销工作,采取收缴号牌、行驶证以及报废机动车的方式,乡镇(街道)以正式公文形式将报废、注销数据报农业农村委及公安、应急局等部门,乡镇(街道)做好变型拖拉机报废、注销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对于报废、注销的变型拖拉机,农业农村委及时登报公示,同时对于报废、注销的渝01号牌变型拖拉机在变型拖拉机系统中予以注销。

二、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

少数乡镇(街道)对于变型拖拉机的安全隐患认知有待加强,已经清零到乡镇(街道)需进一步加大管控度,未清零的5个乡镇(街道)29台(12台渝01按规定到期报废)清零进度需加大力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利用电视、网络、手机报、院坝会等进一步强化变型拖拉机严重违法性、危害性宣传,强化变型拖拉机清零扫尾及清零后续管控工作。

(一)已经清零做好管控工作,强化上路检查力度。

(二)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做好联合执法,进一步调动乡镇(街道)清零工作积极性,加快清零进度,争取于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清零工作,12台渝01变型拖拉机严格按照要求到期报废。

(三)强化辖区群众安全警示教育。禁止辖区内群众违法交易报废的变型拖拉机,一经发现依法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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