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部门员工规范执行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时效,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树立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切实做到主动作为,加强自身竞争力,不断提升工作绩效,现制定《监察审计部2019年员工月度绩效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工作质量考核(分值70分)
(一)岗位职能工作考核(分值45分)
1、专项工作考核(分值30分)
根据上级公司和监管机构专项工作要求,主要针对收文阅办(系统截屏)、学习部署(纪要或简讯、照片、签到)、转发文件制定方案(系统截屏)、宣导启动(纪要或简讯、照片、签到)、工作落实(各层级、各阶段的规范动作落实及证明材料)、工作收尾(各层级汇总、总结、上报)、反馈意见(函或意见书)、落实整改(整改报告)、工作档案清单(清单表)、工作档案(可查依据)等的工作质量和时效进行考核,每存在一项质量不合格的扣3分,每存在一项时效不达标的扣2分。
2、一般工作考核(分值15分)
根据上级公司和监管机构一般工作要求,主要针对工作接收、工作落实、结果反馈、工作清单、工作档案等的工作质量和时效进行考核,每存在一项质量不合格的扣2分,每存在一项时效不达标的扣1分。
(二)交办工作考核(考核分值15分)
根据市公司和本部门交办的工作要求,主要针对工作接收、工作落实、结果反馈等的工作质量和时效进行考核,每存在一项质量不合格的扣2分,每存在一项时效不达标的扣1分。
(三)服务基层考核(考核分值10分)
根据基层单位、部门条线和协作要求,主要针对基层单位和条线人员对本部岗位人员服务基层过程中服务质量和时效进行考核,每存在一项质量不合格的扣5分,每存在一项时效不达标的扣3分。
二、工作纪律考核(分值20分)
1、工作态度考核。主要考核员工的工作热情和敬业精神,对主观不积极、不努力,不服工作安排、消极对待工作、工作拖延的现象和行为,每出现一次扣5分。
2、出勤纪律考核。出勤记录由人力资源部提供。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分,旷工一次扣5分。
3、在岗纪律考核,工作时段,无故不在岗每存在一次扣5分,在岗做违反工作纪律的事情每存在一次扣3分。
三、部门事务考核。(分值5分)
部门员工要积极参与部门工作事务,主要考核员工在人员接待、安全维护、委托代办等方面的不主动、不作为,每存在一次扣2分。
四、省公司抽调考核。(分值5分)
当月因工作需要,抽调到省公司的配合工作的,每次加1分;因工作表现出色受省公司通报表扬的,每次加5分。无故不参加省公司抽调工作的,考核为0分。
五、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得分计算公式:100分-扣分+奖励分=考核得分。
2、月度绩效计算公式:当考核得分≥90分时,月度绩效按100%发放;当考核得分<60分时,不发月度绩效工资;当考核得分≥60分、<90分时,月度绩效按得分率×月度绩效基数发放。
六、其他事项
本《办法》的解释权在部门经理岗,当上级有新的规定时以上级要求为准。
本《办法》自2019年7月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