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级班主任选聘工作方案
为提前做好迎接2018级新生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班主任的管理和考核,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班主任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新生开学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班主任聘任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由学保科、烹饪旅游学部、商务信息学部、汽车与电子学部、基础与幼儿教育学部组成。
学保科根据当年学校招生计划,制定编班表,确定选聘班主任名额;各学部根据专业需要,提出班主任人选建议;学保科与各学部对初定班主任人选进行审核,提出班主任人选建议上报学校。
二、聘任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民主监督的原则;
4.坚持自己申请,聘任小组考核并聘任的程序;
5.坚持双向选择,统筹兼顾的原则。
三、聘任对象:
全校教职员工
四、聘任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无私奉献精神,关心和热爱学生;
(2)热爱学生管理工作,对工作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3)能服从学校安排,严格按职责范围要求进行工作;
(4)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为人师表;
(5)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聘任办法:
(1)班主任聘任工作,每一学年为一个班主任聘任周期,始聘时间为每年八月份。
(2)每学年末,由学保科公开选聘新任班主任,凡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自愿申请。学保科、学部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初步确定班主任名单,然后报学校办公会研究通过,最后由学校颁发聘书。
(3)正常情况下,每位老师担任一个班级班主任,最多不超过两个班级(两个不同年级在校班级或一个在校班级及一个实习班级),特殊情况下,如班主任聘任人选不足,可最多同时担任三个班级班主任(两个不同年级在校班级、一个实习班级)。对已担任班主任的老师再次申请担任新班班主任的,由学保科根据班主任工作能力、班级管理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达标再进行聘任。
(4)如学部专业新任班主任自愿申请人数不够,对于学部确实没适合的人选,由学保科从其他部门选调人员担任班主任。对于指定的班主任人选,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聘。
六、解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予以解聘:
1.对班级工作不负责任,不能很好地履行班主任职责,学生反响强烈,经调查核实确定不适合再担任班主任者;
2.因工作失职或班级管理效果差,经谈话后仍整改不力、效果不佳的;
3.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者;
4.因校内工作岗位变动,不适合继续任职的;
5.在班主任学年考核中不合格者。
凡考核不合格被解聘处理的,本年度班主任工作年限不予计算。解聘由学保科提出解聘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