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监察和法制委员会
关于全县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进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县人大监察和法制委员会组织调研组对我县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专题调研。6月18日,调研组前往县平都中学、公安局、暨龙镇凤来社区、暨龙镇完小、暨龙镇中学、武平镇政府、武平镇磨刀洞社区等地,实地走访查看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重点了解校园、乡镇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现状。6月19日,调研组召集县政法委、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公安局、人力社保局、教委、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合街道工委、名山街道工委、湛普镇政府、双路镇政府、武平镇政府、融媒体中心等单位召开座谈会,听取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并就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作建议进行讨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效开展
自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以来,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丰都县委宣传部丰都县司法局关于在全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和《丰都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保障体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更加完善
一是组织领导保障进一步强化。按照统一部署,全县各部门、乡镇(街道)均成立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基本能做到定期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汇报,形成运转流畅、分工明确、职责明晰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系,为全县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完善。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制度和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议事制度。制定全民普法守法考核细则,优化普法工作考核评估方式,2018年经三方评估,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93.3%,满意率83%。三是法律普及保障措施进一步落地见效。全县各部门、乡镇(街道)分别组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队伍,330个村(社区)均配备1名法律顾问,构建“县乡村”法治宣传教育队伍三级联动网络。县政府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认真执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各部门、乡镇(街道)均充分落实经费的投入。
(二)突出普法重点对象,分类制定普法方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更加有效。
一是突出对领导干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县政府把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列入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和领导干部初任法律考试等制度,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在线学法、普法考试。每年坚持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将宪法以及部分党内法规作为主体班的必修课程,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参与旁听庭审,以严格的措施督促领导干部主动学法、懂法、敬法、信法、守法、用法。二是突出对广大青少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县中小学基本实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健全完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选聘管理制度,配备法制副校长近100人。县检察院组建“莎姐”检察官办案组,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志愿服务;县法院与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合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消费维权进校园”活动,通过各类系列活动,青少年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三是突出通过各乡镇(街道)、村(社区)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邀请县内外法律专家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讲座,通过标语、宣传单册和咨询台等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各类法律宣传和咨询,2016年以来,共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4200次,举办各类法治讲座6150次,发放法治宣传教育资料200余万份。累计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重庆市民主法治示范村54个。
(三)坚持科技融合,不断创新方式,着力营造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
一是创新以案释法方式,不断贴近公民工作生活。县公安局联合融媒体中心开展《丰都警视》以案释法宣传栏目,取得较好效果;县法院通过巡回法庭、庭审进乡镇(街道)等形式将审判延伸至基层,提升法律震慑力;县司法局创作《普法七字诀》,在全县各村社张贴,开展法治文艺下乡和法治电影进基层活动,开展典型案例征集活动以及“我执法、我普法”演讲比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抓得细抓得实。二是创新科技智能化普法方式,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注重新媒体宣传的影响力和渗透力,发展和利用法治宣传教育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客户端等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宣传法律知识,报道法治事件。在《丰都日报》开辟了法治宣传教育之窗宣传专栏,累计刊载83期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开通“丰都普法”微信公众号,累计推送207条法治宣传教育资讯,有效推动“互联+”法治宣传教育。三是利用时间节点广泛宣传,营造守法学法的法治氛围。在法治宣传月、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三八妇女节、“12.4”全国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大力开展专项法治宣传,通过法治宣传教育,解答人民群众的法律咨询,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提升法律援助在群众中的知晓率,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责任意识不强,思想认识上仍然不到位。一是“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认识上还存在模糊,还存在认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主要是司法部门的事情”的错误认识,执行乏力,个别乡镇和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依然存在“虚、软、弱”现象,还没有真正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法治宣传教育统一格局,个别司法所还存在唱“独角戏”的情况。二是仍然存在厌战心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每年都在持续进行,少数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的认识未跟上,对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麻木、懈怠、厌倦情绪。三是认识上仍然有偏差。少数领导干部认为,“发展是硬道理,普法是软任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难以取得立竿见影的成效,看不到眼前成绩。”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未下“大力气”,只是被动应付,重形式、轻实效,往往只是出出面,讲讲话,没有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认真深入分析研究,没有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具体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抓,甚至脱节。三是少数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仍然淡薄。个别乡镇和部门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视不够。少数领导干部不善于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问题。部分群众遇到问题和纠纷“靠关系抹平”,不善于用法律来解决实际问题。
(二)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仍存在短板。一是从受到法治宣传教育对象的覆盖度来看,不广泛,仍存在“真空”。大多数乡镇站办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注重从面上抓,往往习惯于在大型宣传活动上打捆宣传,发传单、照照片,完成任务,对法治宣传教育对象的覆盖度没有引起重视,没有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想办法。广大偏远农村、企业、厂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滞后,对流动人口、留守儿童、农民、企业厂矿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存在“真空”。二是在执法工作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上仍存不足。有的单位执法工作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脱节,将业内行政执法简单地作为法治宣传教育,重执法而轻法治宣传教育。三是法治宣传教育形式相对单一,内容不丰富。目前我县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途径仍是以会代训、开设专栏、发放传单、开卷考试等传统方式为主,科技通信媒体、多媒体网络还未成为法治宣传教育的主阵地,宣传教育的对象往往不易接受,效果不好。法治宣传教育内容侧重于对法律条文的单向传授与灌输,片面追求普及多少人、开展几次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多少资料,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比较空洞乏味,缺乏趣味性和新颖性,在调动群众的学法积极性上仍需努力。四是法治宣传教育内容针对性仍显不强。有的还存在法治宣传教育内容与法治宣传教育对象的契合度不紧密,法治宣传教育过程中不重视对法治宣传教育对象实际需求的研究。我们传统的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已无法适应现有的法治宣传教育对象新的法律需求,有针对性地对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法治宣传教育不足。
(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保障仍显不足。一是法治宣传教育专业队伍数量和业务素质不适应新的法治宣传教育形势需要。有的部门存在人员缺、履行职能弱等问题。有的部门执法人员身兼数职,执法人员年龄结构老化,法律业务素质不强,法治宣传教育职能作用难以有效发挥。目前承担广大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乡镇司法所,大部分是“一人所”,不仅承担司法行政职能,还承担信访维稳、驻村扶贫等其他工作,从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精力不足。二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保障偏低。由于县本级财政困难,目前经费保障水平还处于偏低水平,特别是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经费补助不足,不能满足法律顾问正常工作开展的需要。在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方面,工作经费保障显得捉襟见肘。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明责任,强认识,抓落实,全力健全起“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按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落实法治宣传教育联动机制,形成各普法相关单位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良好格局。全县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长期性的认识,特别是各部门分管领导要经常性研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中心(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做到常抓不懈。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领导干部要经常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充分认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作用,紧紧围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加强分析研判,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关键来抓。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依法履职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进一步添措施,补短板,突实效,全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覆盖。一是进一步拓展法治宣传教育覆盖度。县政府要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和推广纳入文化建设规划,把法治文化元素融入公共设施建设,让广大人民群众在作品欣赏和文化休闲中受到法治文化的熏陶。要准确把握丰都优势和特点,创新思路,着力打造一批类似“莎姐进校园”“丰都警视”类的法治文化精品和具有鲜明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进一步营造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社会风尚。要将广大偏远农村、企业、厂矿区域内的留守儿童、农民、企业职工纳入法治宣传教育对象,实现全覆盖,做到送法进村、进企业、进厂矿。二是结合司法、执法工作,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各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办理、查处案件过程中,针对辖区发生的案件情况,本着什么案件突出,就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用身边的人和事,讲好“法治故事”,以案说法。三是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内容。要在传统法治宣传教育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互联网技术与法治宣传教育的融合渗透,充分利用新媒体,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的学法渠道。要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法治宣传教育免费公益广告,适量增加免费公益法治宣传教育时长,适量增加免费公益法治宣传教育的版面覆盖面。要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法治实践,从参与立法征求意见、参与对执法和司法活动的社会监督、参与法治城市、法治县市、法治示范村镇创建活动中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治信仰,养成守法习惯,提高用法能力。四是要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法治宣传教育要取得实效,就要认真分析对象,注重对象的现实法治需求。针对机关工作人员、学生、农民、外来务工人员、企业职工等不同群体的不同需求,分门别类地选择适合的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做到送其所需,答其所惑,解其所难,引导群众遇事讲法,解决问题靠法,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三)进一步强队伍,增保障,做到位,全力筑牢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基础。一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配足相应人员,经常性地对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开展培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能力。根据现实法治社会形势的需要,要建立适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专业化要求的人事制度,确保政治素质高、职业操守好、业务能力强的优秀人才进入法治宣传教育队伍。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专业队伍建设和法治新闻队伍、法治文艺宣传队伍建设,发挥好人民调解组织、法律援助机构等平台作用,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供人才保障。二是进一步加强经费保障。根据工作需要,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予以足额保障,要严格对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资金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