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开展学习教育文件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市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梳理的149条“负面清单”并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提出贯彻落实措施。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分别全文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市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梳理的149条“负面清单”及相关文件要求,重点针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49条“负面清单”,结合工作中如何做好公务接待,严禁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公款(国内)出国(境)旅游、违规使用办公用房、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召开会议、违反工作纪律等进行逐条学习、细化讲解、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同时,将中央八项规定149条“负面清单”印发人手一份,方便干部职工再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深沉思考。
二是对照查摆整改,严防“四风”反弹复活。学习时,认真结合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讲解,讲清楚党员领导干部和职工“什么不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不准做”。通过学习,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措施,结合整改落实方案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和职工深刻反思,查找自己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不足,进一步端正思想,改进作风,遵规守纪,恪尽职守,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要求全体财政干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引以为戒,不心存侥幸、顶风违纪,要严格自律、严格管理,充分认识到“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坚决纠正,常抓不懈,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市实施意见精神落到实处,为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三是加大督查力度,严格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单位规章制度和纪律作风建设规定,持续深化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督查,对照负面清单落实整改,重点对上班纪律、工作作风、上级交办件事项办理等进行督查,及时纠正和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压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